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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焦作大学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焦作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的综合性地方院校。学校座落在豫西北新兴的中国优秀山水旅游城市—焦作市,环境幽雅,交通便利,是大学生成才深造的理想场所。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王梦奎教授受聘为焦作大学名誉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采矿工程专家宋振骐,中国工程院院士、隧道及地下工程专家王梦恕,国务院参事、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牛文元,清华大学机械学院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博士生导师王先逵,中共中央党校副教育长韩庆祥等一批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受聘为学校名誉教授。
(一)焦作大学基本情况
焦作大学创建于1981年。目前,各级各类学生24000余人。其中,全日制专科生1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881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87人,博士9人、硕士356人。学校有南北两个校区,校园面积1708亩,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全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图书馆藏书103万册。
(二)焦作大学办学情况
1.办学思路。学校的发展路径是:走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道路。发展定位是: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工作思路是:“人才立校、法规治校、合作建校、特色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凝心聚力、自强不息、转型攻坚、提升规范”。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大学精神是:自强不息、精益求精。校风是:勤奋、严谨、务实、创新。校训是:崇学笃行、敬业乐群。
2.“五化”建设持续推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力推进党建加强常态化、专业建设特色化、教学活动信息化、管理行为规范化、环境建设生态化等“五化”建设。
3.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下设15个学院,开设有装备制造、应用化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土木建筑、财经商贸、人文旅游等58个专业,积极推进“教学做”一体化改革,拥有省部级以上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4项,积极在舞蹈表演、应用英语、秘书和旅游管理四个专业探索“专业+太极拳”培养模式改革。同时,焦作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焦作电大)承担全市成人开放教育任务,办学水平全省领先。
多年来,学校生源充足,第一志愿录取率达到96%;就业率连年达到95%以上,先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7万余名留得住、用得上的各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据我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地域统计,毕业生留在河南工作的占总数的2/3,留在焦作工作的毕业生占总数的1/4。他们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4.科研服务地方能力逐渐增强。学校努力推进学研产一体化改革模式,加快技术转化,积极服务社会,建立了河南省四大怀药院士工作站(河南省专科院校第一个院士工作站)、焦作市柔性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焦作市精密模具设计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焦作市化工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1个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的科研平台。
5.校企合作不断深化。学校坚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先后与多氟多公司、河南中轴集团等100余家企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建立了“焦作大学多氟多学院”,通过与企业开展顶岗实习、横向合作、科技攻关等形式,努力实现学校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
6.数字校园建设持续推进。为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多方筹集资金,着力构建数字校园。力争在技术上实现“全校一张网、基础一平台、网站一个群、数据一个库、集成一总线”;在应用上实现“上网一个号、信息一个站、校园一张卡、办事一张表、实况一幅画”。努力以焦大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升,实现焦大现代化办学水平的提升。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公共艺术教育一类学校”及河南省首届金烛奖“高质量就业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国内知名翻译家宋金柱老师入选“中国好人榜”和”感动焦作十大人物”。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焦作大学明确“人才立校、法规治校、合作建校、特色发展”的工作思路,立足焦作,面向河南,辐射周边,顺应“一带一路”和河南三大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焦作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焦作大学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焦作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焦作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焦作大学,学校标准代码:1152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南校区)、焦作市工业路458号(北校区)。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焦作大学。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焦作大学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焦作大学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焦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 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 报名参加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2. 艺术类专业在河南招生过程中对投档考生执行文化课成绩过线,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舞蹈表演专业按照舞蹈项成绩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照综合项成绩录取。
3. 民族传统体育(太极拳方向)专业的录取批次及科类按照各省政策执行。没有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该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文史类3300元/年;理工类3600元/年;艺术类5600元/年;体育类:36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生。如遇全省统一调整收费标准,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助措施:
学校设立各项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以及其他各项奖助学金。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犯招生有关规定的违规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焦作大学名义进行违规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焦作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2989911 2989922
传 真:(0391)2989933
监督电话:(0391)2989050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
邮 编:454003
网 址:www.jzu.edu.cn
E – mail :jzdx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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